督导管店、巡店、实地教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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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每周检查所负责的区域内各区域主管填报的上一周区域周营业情况,将之与业绩指标进行比较,出据《每周所属客户销售分析表》,并在营销部的周业务会议上进行分析报告,注意抽查店铺提供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督导持续对店铺的业绩进行追踪,当发现某店铺营业额达成率持续4周低于目标并且无明显改善时,应填报《常规巡店督导建议书》,报客户及区域主管,同时抄送至督导科长、营销部经理,要求客户及区域主管执行改善要求。
当店铺连续12周内营业额不达标的情况出现8次以上时,督导填写《督导任务单》,向督导科长申请巡店,至该店铺常驻2~5天,了解营业情况,进行现场辅导。辅导完毕后,督导填报《常规巡店督导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进行持续跟踪。
督导每次申请巡店出差之前,需填写《督导任务单》,标注本次出差巡店的目的任务情况,提交督导科长批准。
店铺规范化营运管理巡店督导
督导应定期巡访所属区域内的店铺。督导对所在城市的店铺应保证每周每家店均安排巡店一次。对于督导负责的外地城市,每一季度内,督导应至少到该城市巡店一次,每一城市每次巡店时间不应少于3天。
督导科长根据年度计划分配《×月督导巡店计划表》,督导按照计划表进行巡店的工作安排。
每次巡店后应填写《常规巡店检查表》,该表一式两份,店铺人员签字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督导带回备存。外地城市巡访应以《常规巡店督导建议书》的形式提交客户及区域主管,并抄送督导科长、营销部经理,报告巡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反馈店铺有价值的经验。对于需要改善的店铺问题,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直至改善为止。
督导下一次巡店时,如发现问题依然存在,填写《督导建议书》,提交客户及区域主管,抄送督导科长、营销部经理、营销副总裁,督促客户及区域主管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客户及区域主管多次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工作的,由督导科长向营销部经理报告,并申请召开营销部专门会议进行讨论。
督导在外地城市巡店期间,应安排一次人员访谈,包含店员、店长、客户,安排在办公室进行,详细了解店员、店长、客户的意见反馈。将人员访谈相关意见进行记录。
每月初,督导汇总各自负责店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