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激励
当前商品已下架,去逛逛看其它商品吧
实务经验丰富、见解独到精辟的作者,借由十余年人力资源管理实战经验,以易读且易懂的方,告诉你如何通过把握高管的需求,破解委托一代理的困境,使得高管和企业一条心,共同成长和发展!
在市场经济数百年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三种最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或企业制度,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划分这三种企业组织形式的依据不是所有制的性质,而是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财产的组织形式看,前两类企业(即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的是企业自然人财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企业出资者的资产和企业的经营财产是合一的,而后一类企业(即公司企业)实行的却是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企业出资者的财产与企业的经营财产(即企业法人财产)是分开的。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看,前两类企业的投资者不仅要以企业的经营财产清偿债务,当企业财务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还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资者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而后一类企业的投资者仅以企业的全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不连带投资者的其他财产。也就是说,公司企业的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
公司企业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不同不仅表现在企业财产组织制度和所负法律责任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资金筹集方式、经营管理制度和组织制度等方面。从资金筹集方式看,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靠的是企业主的原始投资及企业积累的利润再投资,而典型的公司企业采取的则是社会募集(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从经营管理制度方面看,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职能、机构合一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而典型的公司企业则实行的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职能、机构分离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从组织制度方面看,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及其职能是合一的,而公司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则是依照有关法律实行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