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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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并不在于政府是企业的出资者,而在于政府行使其行政职能,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和公共设施等条件。政府在行使其社会行政管理职能时,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组织和管理社会活动等任务而付出了一定的代价,须无偿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企业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包括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从而形成了企业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强制与无偿的经济利益关系。
2.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是指企业的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向其投资者分配投资收益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企业的投资者即所有权人,包括国家、法人和个人等。投资者作为财产所有者代表,履行出资义务。他除了拥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参与企业剩余收益分配,对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等权利之外,还承担着一定的风险;作为接受投资的企业,对投资者有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企业利用资本进行运营,实现利润后按照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的规定,向其所有者支付报酬。因此,企业与投资者之间是风险与共的关系,以及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的剩余收益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