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科学论坛(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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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公共选择的“政治市场”
皮科克(Alan Peacock)把公共选择理论对于政治过程的研究分为三个大的政治市场:初级政治市场、政策供给市场和政策执行市场。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公共选择中,初级政治市场主要指公共选择主体将自身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偏好表达出来,即多元公共选择主体通过某种途径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方面的偏好反映给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参与协商或谈判。政策供给市场主要包括三个程序:一是政策制定程序,这一程序的主要内容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二是审议程序,这一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代议或立法机构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行审议;三是实施程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代议或立法机构通过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政策执行市场包括两个程序:一是监督程序,即公共选择主体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主要是提出各种意见);二是评价(反馈)程序,这一程序的主要内容是公共选择主体、代议或立法机构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的评价。
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公共选择过程的规范原则 .政治市场的效率是公共选择问题的关键。为实现效率最大化的目标,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公共选择过程需要实现以下主要规范原则:
(1)在初级政治市场中,应使低技能劳动者、企业、中介组织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公共选择主体具备有效显示(表达)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偏好的路径。
(2)在政策制定程序中,应保障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制定高度相关的行政管理法律和法规基本完善,政府部门制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行为受到严格的规制和监督,劳动者、企业、中介组织等公共选择主体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影响在政府规制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