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管理变革之道:电力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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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篇章结构及内容上,则由行业宏观层面入手,并深入企业微观层面进行重点阐述。第一章主要就电力设计院发展的管理体制变迁进行了回顾,并对现阶段宏观环境、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第二章对电力设计院未来三大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三章至第八章,则主要对电力设计院组织变革、项目管理、薪酬激励、绩效管理、人才梯队建设、营销策略、知识管理与研发创新七个关键主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变革思路和操作程序,并就一些管理咨询经验体会与读者进行了分享。并整理了部分电力设计院组织变革与竞聘上岗的实操案例,以供行业管理者操作参考。
第一节 由事业单位到企业的体制变迁
电力设计企业,在我国又称电力规划勘察设计企业或电力设计院,居于电力工业建设价值链的“龙头”地位,与施工、建设单位形成“三足鼎立”的分治格局(如图1—1所示)。
我国电力勘察设计企业的主体——电力设计院,大多数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电力勘察设计单位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分区域大院和各省省院,之后各区域电网公司又设立了市县级设计院所。纵观全国电力设计院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后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全民所有制单位,由国家按人头拨款。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事业单位制管理,部分设计院实行企业化管理,按项目收费,独立核算,自收自支,国家不投入,节余用于建房或改进设备,仍带有政府延伸的控制职能,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区域性。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电力设计院由事业单位逐渐改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