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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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视娱乐层面来讲,光线是当之无愧的娱乐之王。作者是根正苗红的光线入,从光线创立至今,从制片人到人力资源总监再到品牌总监,是娱乐之王的建造者,亲历者,思考者,记录者。可谓光线传媒的最佳发言人。
这本书,是中国民营电视的年鉴,是光线的编年史,同时又是作者个人的“太史公曰”,有揭密的刺激,有感性的解密,又有看故事的快感。阅读起来,熟悉光线的入会觉得非常亲切,即便对光线完全不了解的人也会觉得饶有趣味。
《光线十年》共七章。分别以文以历考,文以忆人,文以载道,文以记事,文以言志,文以缘情,文以传道。独立成章,却又暗线紧扣。
文,以历考。光线如何从十年前一个节目到成就一个公司的传奇历程。中国民营电视群体的缩影。
文,以忆人。王长田1988年只身北上,十万元起家,成就了今天的传媒娱乐之王。一部创业史,一个民营电视的生存之道。
文,以载道。光线凭什么成为中国传媒娱乐的先锋与领袖。全面解读光线独特的运营理念与模式。
文,以记事。十年传媒资本之旅,梦想实现背后,有着怎样的磨难。
文,
以历考,以忆人,以载道,以记事,以言志,以传道。
文,以娱乐。
谁是我们的敌人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这是毛主席说的。
当我们探讨电视行业竞争与合作的时候,这个问题显得同样重要。当然,我在这里探讨的只是电视的商品属性问题。
对电视台来说,谁是你的竞争对手?谁是你的合作伙伴?如果是合作伙伴,你希望他越强大越好;而竞争对手,你当然希望他不堪一击。可是如果你错把合作伙伴当作了竞争对手,会出现什么情况?
作为国内1000多家独立电视节目制作商的代表,我要说的是,本来我们是电视台的合作伙伴,但许多电视台却把我们当成了竞争对手,处处防范与压制,你说这是不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电视台确实没必要把制作公司当成合作伙伴,制作公司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电视台集制作、播出、经营为一体,包打天下、无所不能,甚至把广告公司都当成对手。
但是现在情况已经变了。没有广告公司,哪一家电视台能够生存?同样,据统计,目前电视台自己的制作量只能满足不到50%的播出需要,每年有50%以上的节目缺口,而在现实经营中,全国各省级以下电视台外来节目的播出量已经达到了80%以上。显然,没有制作公司,电视台也同样无法开播现有的所有频道。在频道专业化的趋势下,这一点尤其显得突出。
所以从道理上说,电视台与制作公司完全是一种相互依存与合作的关系,而不是竞争性的关系,就像经销商和生产商是一个商业链上的两个环节,而不是相互竞争一样。
但是很遗憾,电视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观念,目前还难以完全转变,体现在对制作公司的态度上,就是依靠其垄断地位,以竞争者的姿态采取种种不公平的交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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