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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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释义》对《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的所有条款进行了解释介绍,并提供了立法过程中的起草说明、相关审议报告、配套工作制度等材料,体现了《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起草和审议时的思路,有助于全面理解和适用这一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释义》对上海市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了解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正确履行该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一)《条例(草案)》的起草经过
在认真总结现行《条例》的实施经验和对《条例》修改工作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市质量技监局于2010年着手修订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通过书面征询、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形式,尽可能多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上海仲裁委等单位。起草过程中,市质量技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及时与市人大财经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认真听取意见。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条例(草案)》。
(二)《条例(草案)》的主要思路
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思路:
1.定位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域的一般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条例(草案)》明确的是产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和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一般规范和要求。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或者法律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着力于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地方特色。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对上位法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比较原则的内容,结合上海地方实际,创设相关制度或者细化规定,反映本市在产品质量领域的具体监管措施和工作重点。
3.重在完善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职责,突出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在责任定位方面,政府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引导、督促和鼓励包括企业在内的相关责任方遵循规则;第二,收集、分析并公布信息,消除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破除行业潜规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加强监督,依法惩处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企业。而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当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依法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4.力求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形成适应本市产品质量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制度,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更为有效的工作机制。在资源配置上,要突出产品质量监控重点;在监管措施上,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力量整合上,要注重发挥各部门职能,强调相互配合。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六章54条,除了总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