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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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适合专业投资者、银行信贷经理、企业财会人员、注册会计师及财经专业学生、MPACC培训、自学或直接用于课堂教学。
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项目披露。
“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应以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4)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应当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