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志勇
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之间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互相调动员工,是经常发生的事儿。结合楼主提出的几个问题,谈谈相关做法:
1、不宜强制调动
A公司部分员工转入B公司,在员工不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如下操作:
1)再沟通。
HR与部门负责人找员工交流,先倾听他们的想法、顾虑等,可以说明这次调动的原因,以及对其岗位、薪资并未造成多大影响等。毕竟B公司也需要用人,用熟脸比生人要顺手。
2)可离职。
如果此次调动系A公司经营项目调整或类似原因,经过与员工多次沟通,员工仍不同意调入B公司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办理离职手续即可。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因此而仲裁和诉讼都会两败俱伤。
3)不宜强制。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因公司经营调整等类似情形,在不降低员工薪资的条件下,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公司工作调动等。如果有这样的约定,是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动的,只要保证调动前后的工作岗位近似。
调令虽然发出去了,但员工如果仍然不愿意不服从,单位采取考勤或其他强制让其离开A公司的做法,表面上是合法合理的,但考虑员工内心的感受稍显差一些,如果员工不就此事找公司理论或仲裁,而是找加班费、社保等问题找公司纠缠,那也是麻烦不少。
所以,在讲明各种理由后,如果员工仍不愿意调动,就协商离职为妥,不宜采取强制调动的方式。
2、补充协议即可
员工同意调动,可以出具A、B公司及员工本人签字同意的调令,说明调动原因、起始年月日、前后岗位、前后薪资等变化。如果简单处理,这样也是可以的,不必再去签什么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不放心,多次HR部门表达自己的担心,我认为,是可以签一个补充协议,主要说明:从何年月日起,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薪资如何,同时解除A公司劳动合同,员工本人签字、A公司B公司盖章。补充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我们也只是做到这一层。
如果员工仍不放心,死死纠着劳动合同非签不可,我认为,也是完全可以应答下来的,也就是说,没必要统一只签补充协议或劳动合同,可以分别对待,这也不是很麻烦的事儿。当然,全都签新的劳动合同,让大家都没得话说,只是多废几张纸。
3、补偿金不必了
由于是同一个法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到员工从B公司离职时,再累算其在A、B公司工作的年限,届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可。即现在从A公司到B公司,A公司是可以不用进行经济补偿的,但B公司需要明白,届时员工离职时,累计年限的经济补偿就需要B公司一家承担了,至于B公司如何与A公司就此事进行交涉,就是它们之间的事情了。
当然,如果A公司认为应当把事情断干净,以后免得生出什么麻烦,也是可以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具体给不给、怎么给,既是A公司的事儿,也是A公司与B公司的事儿。
4、如何顺利达成
要顺利达成A公司部分员工调动事宜,可以这样来开展:
1)分批调动。
这么多员工,如果同一天调入B公司,既会增加B公司相应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比如新岗位布置、入职培训、办公用品等;也会对A公司正常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比如工作物品移交等。如果每隔两三天或一周左右调动几名员工,A、B公司应对起来就会自如一些,对原本的本职工作影响也不会太大,对A、B两公司其他员工的心态、工作、稳定性等影响也较小。
既然是分批调动,签补充协议或新劳动合同也应是分批及时进行,这对两家公司的HR来说,也不至于过于忙乱,或者需要协调处理的事情过多。
把愿意服从公司调动的员工陆续调走之后,对那些不愿意调动的员工也是有一定触动和影响的,对下一步工作也会起到润滑的作用。
2)开展劝说。
对那些不愿意调动的,可以集中起来开会,再次说明调动的原因,以及对A、B公司都会产生积极影响的因素,调动是将发挥两家公司各自的优势资源,两家公司的发展前景更加可期,员工的升职加薪的希望更大,老板更是带动大家朝着上市等方向努力奋斗。
既然是劝说,就要多找些充足的理由和说辞,当然不能乱吹牛,也应当是有根有据的。这样,HR、用人部门甚至公司领导出面,多讲几次,就会说动一些原来就不是特别顽固的人,比如那些想稳定的,就可以争取过来。
不但开会,还可以找个别谈谈,主要通过部门负责人去发现哪些人是可以“被及早击破的”;还可以在会上给大家留下相关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主要是方便会后联系,说说自己个人的特殊情况,只要员工愿意主动找上来,就很可能有门儿。
劝说不止是A公司的事儿,也需要B公司拉一把,一推一拉,A、B公司HR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联合起来,形成“调动委员会”,密切合作,就容易把这事儿搞成。
3)好说好散。
尽力劝说,难免还是有少数人不愿意调动的,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渠道来解决:
一是暂留下。难道非得每个拟定对象都调走,随着时间的变化,具体的某个员工不可以考虑留下来不走吗?转岗也许是可以达成的,说不定还对A公司带来其他好处。
二是办手续。基于老板的整体考虑,此次调动才不得不进行,老板是对的,两家公司公司没错,员工也没错。既然达不成,也没必要强制怎么样,好来好去嘛,员工不闹不吵,公司依法补偿,如果轮到克扣员工这几个补偿金的地步,或者非得等到员工在仲裁和诉讼中胜出了才给予支付,公司如此小气,可能也难成大事儿。
三是有原则。对于调动或补偿,有可能出现个别员工不理解公司做法,对法律规定也置之不理,就是要求公司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补偿或赔偿,比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为3年,但员工只工作了一年,补偿时却要求单位按照3个月的工资来补偿,理由就是签的3年合同,有这样理解的员工还不在少数,不管HR拿法律或公司规定怎么解释,他就是不听不理,也不愿意走仲裁,就是不断找HR或公司领导理论、吵闹,搞得公司上下乌烟瘴气不得安宁。
针对这样的员工,公司应当坚持原则,拿出态度来,即在有视频和声音的环境里,要求其在什么时候办理离职,不宜久拖不决,否则,将通知派出所协同处理。如果出现任何打砸等违法行为,立即通知派出所。
4)注意补员。
调动前后,都可能导致A、B公司存在这样那样的岗位缺员,两家公司的HR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处理好员工调动事宜的同时,做好招聘面试的准备工作。
招聘补员,今天可能不会出现,并不代表明天、后天没有,事情瞬息万变变,需要及时了解各部门人员情况,与各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做好沟通,随时做好招聘补员或储备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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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楼 晚霞美
学习了,读大咖老师们的文章,长知识了。谢谢分享!
91楼 791200yang
否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新公司与集团无关,需要重新签订;但可以跟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其在原集团内的工作期限可以连续计算,用于一些公司年假或劳动合同续签时使用。
90楼 S_1340265259
员工不愿意签订新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企业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协商一致后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支付补偿金,不需要给赔偿金
89楼 霄宇
需要领导层和HR共同探讨方案,并将事实和方案坦诚的说给员工;包括成立新公司后的未来发展,这样的话,大部分员工应该还是会选 择新签的
88楼 汇龙种植
首先要了解大家为什么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和大家讲明公司主体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打消大家的疑虑
87楼 一击即中
在保留工龄的前提下,遇到不愿与新成立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先协商处理,如不接受,则走正常法律程序处理。
86楼 9999999998
与员工协商,保留其之前工龄,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大部分员工会签订
85楼 小hxiao
公司名称换了、法人换了、地点换了、股东换了、被收购了,被分出来了都不需要变更
84楼 小猪猪的夏天
平级调岗在一些公司中很常见,案例中说从行政文员调岗到工程部文员岗位发生了变化,这就需要劳动合同中岗位的变更,因此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因此平级调岗需要征求本人意见,当事人有权选择同意还是不同意。
83楼 Stillmyheart
按照合法合规的来 新公司这种情况是必须签新合同的
82楼 浅然
以前咨询过律师,可做合同变更,但是要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
81楼 1052916920
对比一下目前工作岗位的岗位薪资及福利待遇,如果变更前后,待遇都相同,但是员工还是不愿意变更的话,那就说明员工是有想法的呀,那就没有必要再签订合同了,直接解除好了
80楼 不离不弃我
签合同的时候不是应该有工作地点的嘛。工作地点的更换不是也算合同的变更吗?合同变更的话不是应该要双方同意才可以签订新的合同,否则不可以的呀。
79楼 apple112729
企业如果要变更,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解决问题。
78楼 Apicallover
如果只是在原集团企业中只签订了1次劳动合同的对象,原则上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77楼 Greenfriends
考虑到各员工在原企业从事工作的年限的不同,企业会因此采取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
76楼 廖不清楚
公司会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员工的差异(也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确定具有人性化的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办法作保障。
75楼 2379322368
听取员工相关的意见或建议,从而使主体变更更加顺利、稳定地进行。
74楼 停下
有良好的管理制度作保障,不管怎样的情况,企业都应该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为最终处理的基础
73楼 S_1340618176
为了充分体现企业的诚意,作为主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可以主动与相关员工联系,以表达企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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