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单位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随意约定试用期时长,随意约定试用期次数,试用期里随意辞退员工等等,这些不合法操作均会面临承担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结果。那么如何合法用工,试用期里我们要注意哪些事项,不要触碰哪些红色地雷呢?
一、试用期的长短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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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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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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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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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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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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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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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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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遇到自己的试用期时间被非法延长了,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第一,我们可以要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转正,第二,我们可以要求多约定的试用期,按每月二倍工资予以赔偿。
二、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如果试用期要到期了,用人单位还想继续考察劳动者,即延长试用期,怎么做才不碰雷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对试用期的延长,是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做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单方面延长试用期都是违法的。所以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延长试用期,否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2、延长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上限
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约定了1个月试用期,那最多可以协商一致再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如果试用期约定已经达到法定上限,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延长。
3、延长试用期必须在之前约定试用期届满前做出
如果协商一致达成延长试用期的决定,必须在事前约定的试用期届满之前做出,否则任何一方都无权提出延长试用期。
三、试用期可以重复约定吗?
《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约定试用期,即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比例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后,过了几年,劳动者又应聘入职该单位,该单位不得重新再约定试用期,及时岗位不一样了也不行。
四、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吗?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可以说非常常见。社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既是合法权利,也是应尽义务。谁也不能放弃,谁也不能剥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公司提出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或者说转正后“补缴”,这两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同“劳动合同”一样,公司用工之日就要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转正,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六、试用期劳动者在医疗期可以辞退吗?
试用期虽然是一个考察期,但它也是正式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所以,试用期内,员工依法享受医疗期、婚假、产假及其福利待遇,即使发生重合,甚至导致试用期虚设,用人单位也无权但方面剥夺其权益或延长试用期。
但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医疗期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中医疗期做出规定,可将医疗期与试用期独立,待医疗期结束后再继续履行试用期即可。
七、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
在大家一般认知中,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无需理由与对方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不对的。除了试用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解除劳动合同;而实践中,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直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也很多见。对此劳动者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主张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前提是招聘事项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说明,即先有考核标准,然后说明不符合录用的原因。如果没有,那么用人单位即便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公堂之上法律也不会支持。
(3)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不少于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试用期可以单独签试用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只有在正式劳动合同中才可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期限的组成部分,因此不存在单独试用期合同。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表明转正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那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九、试用期的工资如何约定?
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的,但工资的约定也一定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足差额,并支付相当于少发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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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大脸猫77097
作者你好,看了您的分享,有两个问题有点疑惑:1、关于试用期重复约定的说明:员工从公司离职几年后再回到公司,这时候公司会再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您说到的不可重复约定试用期,可以理解为免试用期吗?2、关于试用期延长的问题,想问一下,如果按照合规流程延长了试用期,是否还需要重签劳动合同?
maoniu413
@大脸猫77097:
个人观点分享
1.如果员工再次入职,他的岗位职责未发生明显变革,而且是同岗位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再设试用期的。但是如果经营业务或者岗位变了,离职几年后再次设试用期是可以的。
2.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协商一致但是也要在法律法规的试用期最长约定期限里,所以不用重签劳动合同。
东方彧卿96639
@maoniu413:重复约定试用期确定嘛?这个是指在同一份劳动合同关系中不可重复约定试用期,一旦员工离职,即表示上一份劳动合同结束了,再次入职代表另一份劳动合同开始,为什么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呢?
27楼 大脸猫77097
作者你好,看了您的分享,有两个问题有点疑惑:1、关于试用期重复约定的说明:员工从公司离职几年后再回到公司,这时候公司会再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您说到的不可重复约定试用期,可以理解为免试用期吗?2、关于试用期延长的问题,想问一下,如果按照合规流程延长了试用期,是否还需要重签劳动合同?
26楼 敏儿ROSE
员工离职后,几年后再重新入职本单位,可不可约定试用期是不是应该视岗位而定,这么多年没有在岗,技能生疏,再入职的岗位不一样,员工也不一定胜任
25楼 敏儿ROSE
员工离职后,几年后再重新入职本单位,可不可约定试用期是不是应该视岗位而定,这么多年没有在岗,技能生疏,再入职的岗位不一样,员工也不一定胜任
24楼 李012
关于出去的老员工重新入职,很多人都不知道不需要重新约定使用期,但我们HR应该牢记在心,不能为了那一点试用期折扣给公司埋下隐患
23楼 然后之后的然后
老板直接说转正之后再交社保,劝不动啊
黄伟老师
@然后之后的然后:员工不究,监察不管;老板自求多福!
22楼 有点丝帅气
现在公司连合同都不签,哪还管你试用期规不规范
黄伟老师
@有点丝帅气:恩,你们老板厉害!
21楼 GRSun
我们老板说老员工重新入职也要重新试用怎么办?
黄伟老师
@GRSun:给出法律依据给老板参考,如果老板愿意承担风险,我们也没有办法;知道不说,是HR的错;说了不改,是老板之过。
20楼 zoudbnu
很多企业都习惯延长使用期考核,但又忽略了必须在试用期满之前做出决定这一点
19楼 颖xin
很多公司试用期都不交社保,怎么说?
18楼 明河
我仿佛看到了HR坑员工的100种方法
17楼 lilyduan
现在都是签六个月试用期了,然后轻易不转正
16楼 荣村大队东北队
学习了,文章很精彩,教会了我们对于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受益了。
15楼 张佳娜
老师分享的关于试用期管控警戒事宜,对第三点有些疑惑: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后,过了几年,劳动者又应聘入职该单位,该单位不得重新再约定试用期,即使岗位不一样了也不行。这点存在疑义,劳动法中规定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是针对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的情况并没有明确,这一点需要学习确认。
14楼 空空
避坑指南哈哈哈
13楼 空空
学到了
12楼 空空
干货慢慢
11楼 空空
老师今天也讲得很好
10楼 空空
试用期攻略,收藏了
9楼 Amy01111
看了老师这篇文章,试用期的大部分问题都可以解决,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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