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可能都会认为女员工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事实不是如此,如果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谈到女员工处于三期,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但是法律是相对公平,不会偏袒任何人,哪怕你处于怀孕阶段,一旦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公司任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内容及条款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中女员工怀有身孕2个多月。该员工原本表现还行,可自从怀孕之后,就开始出现消极怠工的态度,领导安排的工作很多都明确表示精力不足不做。偶尔也以自己有妊娠反应出去透气,一出去就是好久不见人。有些工作明明是一周的工作量,却花了大半个月时间才做完。对于此种情况作为HR首先要了解员工的心理变化,毕竟怀孕的前三个月也是非常关键,是否因为某些员工导致工作力不从心,掌握员工的心理动态。毕竟员工前期表现还是可以的,说明本性是不坏的,对于此种情况我们要通过现象看本质,从心理上解决员工的问题,让员工无后顾之忧。
对于员工确实出现部门反馈的现象,作为HR要告诫该员工悬崖勒马,确实身体上吃不消,那么可以提前休产假,毕竟不能因为她影响整个部门的工作进度,给公司造成损失,把法律及道理讲解清楚,让其不要有侥幸心理,认为法律就只是单纯的保护怀孕员工,举一些相关的案例,让她有敬畏之心。
以此同时让部门尽快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减少其工作压力,以免由于工作原因造成该员工身体出现异常,将其边缘化,逐步替代其工作,让其无事可做,知难而退。
法律是公平的,我们任何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欢迎关注交流,谢谢!
11楼 68451963
三期女工确实是比较麻烦一些,多给点耐心去引导一般都可以解决好的。
10楼 罗曼蒂克111
老师说的有道理,有可能是身体变化导致的心理问题,需要HR先去了解情况再做决定。
9楼 toienxc
老师这个处理方式还是很人性化的。
8楼 风铃木
感谢分享!
7楼 xixi123
比较难定义怎样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重大损失。
6楼 Garfield1407921685
打卡
5楼 Yvonne07
要是妊娠反应严重的,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奇怪,可以进行心理干预或减少工作也调节。
4楼 一别长白思无邪
打卡
3楼 1487426544
学习了。
2楼 木头人头木
先讲情,再讲理,最后再讲法,这样员工会比较容易接受。
1楼 大卡
王锋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王锋老师的分享。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