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聘遇到“宝”,新员工第一天来办理了入职手续,第三天就不来了,说明面试工作没有做到位,入职后试用期考核和请假流程没有跟新员工讲清楚,补漏工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第一天来办理了入职手续,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新员工培训也来了,第三天人还没到部门,就发微信说家里有事,请几天假,要过段时间再来,这在很多企业都会遇到。遇到这种情况,作为HR确实是比较着急,为此,有以下四点处理措施可以参考:
一、与新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天办理了入职手续,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新员工参加了入职培训,第三天就不来,而且没有书面请假,也没有经过请假流程报批,直接发微信说家里有事,要请几天假。询问什么时候回来,只是说要过段时间再来,没有明确回复什么时间回来。从这一新员工表现来看,其职业素质和工作态度确实存在问题,如果让其去部门工作,从HR角度来说,确实不放心。因此,HR需要第一时间联系其本人,说明公司对新员工考核要求,以及其未经公司批准就擅自不来,违反公司请假制度。这个岗位用人部门很着急,催着要人,你那边也没有明确什么时候回来,因此,综合考虑你不适合这个岗位,通过与新员工协商沟通,让其自己提离职申请。如果对方不予回复,或电话也联系不上,则向对方发一份《旷工警告书》和《返岗通知书》,限其多少天内返岗,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岗,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与新员工协商解决社保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名员工第一天来办理了入职手续,签了劳动合同,HR需要确认一下其入职时间是否在社保申报期内,因为各地都有一个社保申报截止日期,在社保截止日期内可以为新员工缴纳社保,过了社保申报期入职的,则在次月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是过了社保申报期入职的,考虑其上班也就两天时间,HR可以跟新员工干沟通,社保已过申报其无法为其缴纳社保。如果是在社保申报期内,则需要跟新员工协商,需要把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转给公司,公司再为其缴纳社保,这两天的出勤工资会正常发给新员工,需要新员工提供个人银行卡号。
三、与用人部门沟通。
既然部门在催要人,那就要与用人部门沟通,说明新员工第三天就不来,而且没有书面请假,也没有经过请假流程报批,不适合这个岗位,所以,会启动人员招聘工作。在与用人部门沟通过程中,需要了解这个岗位空缺的时间、空缺期间是否有人暂时接管工作等情况,如果空缺时间较长,而且有人暂时接管一段时间内,HR可以跟用人部门沟通,做申请给予临时接替人员一些临时岗位补贴,这样可以确保这个岗位的工作不会因此中断无人做,也给HR招聘留下相对宽松的招聘时间。当这个临时岗位补贴申请下来后,HR需要跟临时接替人员进行一次沟通,说明其临时接替期间有临时岗位补贴,并要求其除了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兼着做好岗位的工作,等人员招到后再把工作移交给新来的人,待新来的人顺利接手后,临时岗位补贴也会停发。
四、启动人员招聘工作。
既然新员工不适合,那么HR需要重新启动人员招聘工作,通过招聘平台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把这个岗位的招聘工作放在靠前位置,有合适候选人第一时间联系进行面试邀约,其他岗位可以缓一下。在启动人员招聘工作过程中,可以回过头来看一下之前的人员是否有合适的,通过调取之前的面试记录,从中看有没有合适者,如果有可以邀约进行复试。因为经过前面新员工入职就请假的情况,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HR在面试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把好关,可以在面试的时候询问最近是否有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如果入职是否需要请长假,录用前做人员背调是否有试用期就请长假的情况。对于人员入职后,要强调新员工入职的考核要求,试用期员工请假流程要告知新员工,并且把试用期出勤情况列入试用期考核中。
当这名员工第一天来办理了入职手续,签了劳动合同,后面就发微信说家里有事,请几天假,要过段时间再来。这种情况的发生,HR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加以避免,包括面试阶段严格考核、做人员背调充分、将试用期员工出勤情况列入试用期员工考核中等,都是为了防范 类似风险再次发生,给HR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