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旷工离职,离职工资是否可以待员工回来办理了离职手续再发放;
2)员工只是跟主管打个招呼说要离职,工作也交接完了,就是不写纸质的辞职通知就走了,离职工资可发放吗,是否可以算是旷工处理?
采姑娘的小蘑菇 2014-04-14 13:06 回复 赞(0) 2楼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明令废止了。建议参照灰太狼2012回答的第一条操作。
2、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现在的劳动法规没有明确,意味着可以企业自行在企业规章制度中明确。
3、关于离职工资:首先看你的规章制度中对旷工是如何处罚的。其中要注意一个工资核算周期的问题,比如你的工资是本月5号发上个月工资,如果这名员工是本月1-3号旷工,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处罚,理论上讲你不能扣上个月的工资,只能暂停发放,待其完善离职手续后再说,所以这对你企业的旷工处罚条款提出了要求。
4、关于是否书面辞职:根据你的表述,貌似员工虽然没有书面提出辞职,但是一线部门允许其进行工作交接,已经表明同意其办理离职手续,所以工资应该发放给员工。这种情况按旷工处理不合适,因为是你内部流程没走够。
灰太狼2012 2014-04-08 09:21 回复 赞(0) 1楼
1、先按你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可先用EMS发函通知其限期上班,到期仍然不来的,可除名,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注意证据的搜集,要在EMS上注明邮寄内容,除名决定也同样要用EMS邮寄给他。旷工期间不支付工资。
2、可根据关于1982年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 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中十五天是否扣除休息日(即是否扣除双休日)的问题,我们认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应理解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