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是不负责的说法,从我个人就职经历,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结果,是做的很好,老板也很满意,工资仍然没有到位,结果造成员工内心对企业的不信任而会选择离开。
如果未入职的员工,可以做简历背景调查访问。这样即使简历做得再完美,语言表达能力多么流利,也是可以一针见血地让用人单位了解这位面试者是否可以录用。
如面试期间没做任何调查,就录用。这本身对公司用人制度有点草率,如果非试用考察期,个人建议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岗位用人标准来制订确当地考察期。
因为对于企业来讲,岗位不同,对每个岗职人员考察期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