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ks 2014-04-23 09:51 回复 赞(0) 2楼
这样的问题你们的人事经理估计就是想考验一下你,对于刚入职的你,他不可能将一个自己没能解决的问题交给你来处理,并期待有好的结果,我是觉得这样的可能性几乎为O,唯一的解释是他想考验你。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你可以以一个新来者的身份去请教你们的销售经理,了解到他的真实想法并将他的真实想法告知你们的人事经理,另外可以提出自己对该事情解决的思路,请教你们的人事经理,这种思路是否正确。
另外,我想说的是,对于1个月内未签合同的情况,一旦员工提起仲裁,公司需要给予第二个月开始至今的双倍工资的赔偿,期限不超过1年,也就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用工之日满一年的前一日。《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此时仍需要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但是,我记得这个的追溯期好像是2年,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部门,实在说不通,员工也不愿意签订合同的,也可以适当即将这个事情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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