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遇到一棘手问题,希望各位指点一下!
我们公司最近因业务调整,在公司驻地重新招聘了一批当地员工。招聘很顺利,报名人数很多。因岗位设置一般都由老板确定,所以在招聘时经常会遇到临时调整所需人员的事情。
在三月中旬,我和老板面试了一位食堂员工,当时老板对该员工较满意,也让我通知该员工确认入职的事情,当时与她约定入职日期大概在4月20日。但后来,报名者很多,老板又觉得有更合适的人选,就让我告知该员工,可能不一定录用她。但该员工表示她已向原单位提出辞职,现在这样不太守信用。我又和老板商议,老板也感觉不妥,便又让该员工和另外几位厨师一起参加了复试。在复试时,老板再次确认了该员工可以入职,并让我和她谈好了薪资福利。
我告诉所有通过复试的员工(包括该员工)公司有岗前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公司将不予录用。结果,该员工在体检时发现血压过高,高压达到185,但是体检报告医生还是注明身体合格。我把体检报告结果跟老板说后,老板明确表示不想录用该员工。但现在该员工以公司两次通知她入职时间,并且体检报告合格为由,要求公司履行之前承诺,同意她入职。面对该问题,我通过与该员工反复沟通,答复可以让她参加复检,但如果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该员工没有答复。她的意思是为了参加该次体检,她提前辞职,请假多次,现在公司不能以这个血压高为由拒绝她入职。我现在很头疼,该员工年龄48岁,文化不高,找工作也不容易,现在不录用她,的确有些不太合理;但站在公司角度,录用一个身体有隐患的员工又的确勉为其难,不知各位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