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创作中心 学习中心 会员中心

error 楼主

到了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退休待遇,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武汉齐齐 2014-04-22 15:56:04
我公司有个女员工2003年入职,2006年起在东莞分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现在员工年满50岁了,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为社保只缴了8年,不能享受退休金,该员工是广西户口,现在东莞的社保政策是不能让她继续缴纳社保的,回广西户籍所在地也没单位可以接收。我想知道的是:一、公司现在与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二、公司与其解除关系有什么风险;三、公司从人性出发,继续留用她,并且帮她在总部武汉购买社保,这样公司有什么风险。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处理办法,盼高手解答!
  • yolanda19

    yolanda19 2014-04-23 10:02 回复 赞(0) 2楼

    一,劳动法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法定终止,此员工满足法定终止的条件,所以应该在到达退休年龄之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签订劳务合同。

    二,公司与其解除风险是正常程序,不存在任何风险。但唯一员工可追讨的就是2003-2006期间未缴纳的社保进行补缴。
    三,公司为什么还要在武汉购买社保呢?难道武汉的制度允许达到法达退休年龄的人继续购买企业职工保险?我觉得就这个不太可能吧。个人建议不予购买,首先是政策不允许,其次是接触太麻烦。建议购买商业保险进行补充。
    四,员我回文本户籍地是最好的办法,转回户籍地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形式一次性趸交自行购买养老和医疗,或者按年购买,具体是按年买还是一次性买,这个得看当地政策及员工本人的经济支付能力。

    武汉齐齐

    武汉齐齐 2014-04-23 10:21

    @yolanda19:谢谢回复,已经很详尽了,武汉的社保政策确实是没有年龄限制,从武汉购买社保的好处是可以参加五险,员工万一出了工伤事故,是有社保基金支付的,不过除此之外,公司也都办理了意外险。不过我觉得你建议转回原籍的方案比较好,一是节约成本,二是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 赞(0)
  • 缪东彪

    缪东彪 2024-01-13 19:20 回复 赞(0) 7楼

    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肯定是劳务关系。可是只是年龄达到,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不好说了,各地政策不一。

    根据2010年9月1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77丫头

    77丫头 2014-04-24 09:00 回复 赞(0) 6楼

    退休并不是以到达退休年龄为标准的,是以办理退休手续为标准的。
  • 灰太狼2012

    灰太狼2012 2014-04-23 15:11 回复 赞(0) 5楼

    你可以先看看这个案例就知道怎么操作了:



    [案情回顾]



        孙某,女,1951年生,北京某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人。1997年11月,孙某与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劳动关系,任保洁员,一直工作至2009年底。2008年1月,双方订立了《用工协议》,用工期限至同年底届满。2009年,双方未再订立书面协议,但孙某仍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至年底。2010年,孙某诉至法院,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9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25%的经济补偿金。法院认为孙某自2001年起(年满50周岁)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此后,孙某虽继续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但双方之间的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对待。据此,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孙某自2001年起(年满50周岁)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据此,本案中孙某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她与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了。孙某虽继续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但双方之间的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对待。据此,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


    [案情分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如果劳动合 同到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单位继续上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没有终止,两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关系是否也就此终止,双方之间的关系就转化为劳务关系了呢?



        根据2010年9月1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依照该条的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龄条件。一般来说,男员工为60周岁,女员工中管理人员为55周岁,普通工人为50周岁。二是社保缴费年限。对于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养老保险法定缴费年限为15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法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来说,其有国家给予的养老保险,因此,无须特殊保护,对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但在实际中,却有相当部分的劳动 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类情况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一是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无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虽然依法缴费但缴费年限不足,也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劳动者因法律法规原因无法参加养老保险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如劳动者跨地区就业,由于养老保险无法在地区间流转而导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有人会认为,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仅规定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处理,那么对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又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呢?


    答案是否定的,不能从《解释(三)》第七条反向推出上述情形下双方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的结论。在司法实践中,上述情形一般也应按劳务关系对待。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其就不再具有劳动能力,也不再具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其也就不享有劳动法上的权利,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是劳动关系。



      当然,对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其合法权益亦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其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由单位造成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如果达到了法定缴费年限,仍可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小知识]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与用工者是两个平等的主体,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所享有的待遇也不相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武汉齐齐

    武汉齐齐 2014-04-24 14:24

    @灰太狼2012:很全面细致,学习了,谢谢 回复 赞(0)
  • 灰太狼2012

    灰太狼2012 2014-04-23 15:08 回复 赞(0) 4楼

    务院

    《关于工人、退职的暂行办法》第1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另一方面, 《劳动法》和 《法》没有规定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最大年龄,这使实践中如何处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容易产生争议。

         目前,仍在工作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劳动者大致可分为3种情形:按照国家规定,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基本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仍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初次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劳动者。

          第一种情形中的退休返聘劳动者,由于已经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他们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所形成的关系不应属于劳动关系。

          对于第二、第三种情形,有一种观点认为,这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所形成的关系也应属于劳动关系。其主要依据来自于《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第1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44条第2项,即“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才能够终止。

          但是,目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原则上是拒绝接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后初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于这部分劳动者没有缴纳或不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他们就不可能领取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按照 “劳动者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这一观点,只要这部分劳动者没有其他法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非他们自愿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将永远也不可能终止、解除这部分职工的劳动合同。之所以这样解释,还有另一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据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只要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首先必须履行;其次,才涉及到赔偿金问题。这对用人单位来说将意味着很大的用工风险

  • 采姑娘的小蘑菇

    采姑娘的小蘑菇 2014-04-23 12:20 回复 赞(0) 3楼

    1、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继续使用的话签订劳务协议,双方由劳动关系转变为民事关系。

    2、社保的规定各地不一,成都这边是员工没有缴费满15年,即便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若单位继续使用,哪怕是劳务协议,依然要办理社会保险。

  • Toby鱼

    Toby鱼 2014-04-22 22:46 回复 赞(0) 1楼

    1、已达退休年龄的,无论其能否享受养老待遇,都应该解除劳动关系,签署劳务协议。

    2、已达退休年龄可无偿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你的风险在于员工有追缴从入职未购之社保。

    3、其实可以一次性补足购买,立即享受退休待遇。这样的费用应该比你继续一直购买的低,毕竟目前的趋势是社保基数每年都在增加。

    武汉齐齐

    武汉齐齐 2014-04-23 10:22

    @Toby鱼:社保政策现在是不能一起补缴啊 回复 赞(0)
    Toby鱼

    Toby鱼 2014-04-23 10:25

    @不跟你玩:东莞的政策应该和广州政策差别不大吧,你有咨询过社保部门吗? 回复 赞(0)

求职加薪,简历先赢!
求职没方向?职引简历AI帮写岗位JD;投意向岗位?职引简历精准匹配岗位;无个人优势?职引简历挖掘梳理经验;精准表达难?职引简历润色优化语言;格式调不好?职引简历排版清晰美观。>>点击去使用<<
2024-09-25 11:58
我们希望了解您擅长的领域,把内容推荐给更多需要的HR
确定
X
下载APP
下载APP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300万+人已下载
下载APP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最新内容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3天前    吉林省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3天前    吉林省
关于延长《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3天前    天津市
四川内江:出台深化企业用工服务十五条措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天前    中央
新疆:“四方助农”专场招聘活动启动!
3天前    中央
内蒙古:托起就业群体稳稳的幸福
3天前    中央
湖北:“千万服务”行动 促劳动关系和谐
3天前    中央
人社海事齐发力 交出船员权益保障宁波答卷
3天前    中央
杭州公积金中心关于202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告
3天前    浙江省
福建省丨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3天前    福建省
张丽俊丨猴子管理法则:如何避免自己忙死,下属闲死
3天前    热点资讯
重要|劳动合同续签,注意这5个坑
4天前    其他资讯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通知
4天前    浙江省
关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政策解读
4天前    浙江省
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4天前    天津市
天津市印发《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4天前    天津市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4天前    天津市
哈尔滨丨关于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惠及范围的通知
4天前    黑龙江省
刘润丨ToB生意的私域流量:你应该知道的10件事
4天前    热点资讯
个税又出新政!9月21日起执行
5天前    其他资讯
管理者效能的9个指标
5天前    其他资讯
延迟退休后,最低缴费年限还是15年吗?
5天前    热点资讯
北京: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5天前    中央
重庆:“一站联处+数字仲裁”为劳动者解“薪”愁
5天前    中央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
5天前    天津市
安徽马鞍山:“四个坚持”培育“诗城工匠”
5天前    中央
陕西:秋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5天前    中央
浙江温州: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打造职业友好型城市
5天前    中央
江西:实施11项跨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
5天前    中央
刘润丨醒醒,该恶补财务知识了
5天前    热点资讯
张丽俊丨越优秀的管理者,越会让下属不舒服
5天前    热点资讯
降薪调岗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6天前    员工关系
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6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请假条模板
6天前    通用技能
稳岗补贴是给员工还是公司
6天前    通用技能
破产清算员工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正式员工离职必须一个月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谈判
6天前    通用技能
个体户被员工告了劳动仲裁
6天前    通用技能
青年员工座谈会发言稿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有法律效应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信息登记表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增社保员工怎么操作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系岗位面试问题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领导给的评语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培训计划方案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大会主持稿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变相逼员工离职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工资表怎么做
6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辞退一个不合适的员工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激励方案:激发潜能,共创企业辉煌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绩效考核表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社保减员怎么操作
6天前    通用技能
劝退员工的技巧以及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己离职却找劳动仲裁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6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劝退不合格的员工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搬家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怎么计算
6天前    通用技能
怎么辞退员工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考勤表模板
6天前    通用技能
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怎么办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简短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关怀方案:提升企业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能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劝退员工怎么应对
6天前    通用技能
开除员工的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发言应该说是
6天前    通用技能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外包和正式员工区别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转正自我评价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6天前    通用技能
老员工欺负新人怎么办
6天前    通用技能
住房公积金有变,10月8日正式执行!
6天前    其他资讯
员工受伤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or伤残鉴定,赔偿天差地别!
6天前    热点资讯
长三角更吸引高学历数贸人才,这些岗位需求旺盛丨猎聘数据
6天前    热点资讯
员工考勤表怎么做
6天前    通用技能
社保新增员工怎么添加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自评怎么写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
6天前    通用技能
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合法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店长管理员工技巧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群怎么打招呼
6天前    通用技能
三期员工什么意思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自我介绍应该怎么说
6天前    通用技能
工资条不给员工合法吗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手册
6天前    通用技能
如何劝退不合适的员工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上市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轮流开早会分享内容
6天前    通用技能
试用期劝退员工话术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座谈会:团队融入与成长的桥梁
6天前    通用技能
优秀员工推荐理由
6天前    通用技能
员工突然离职怎么处理呢
6天前    通用技能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怎么样的
6天前    通用技能
公司解散怎么处理员工赔偿
6天前    通用技能
直播推荐 更多 >

人力专业知识第18章考点梳理

万红coco  

已结束 可回放 396

【员工关系篇】直播答疑-09月

劳动法刘老师、课程班主任 等3人  

已结束 可回放 1515

人力专业知识第17章考点梳理

万红coco  

已结束 可回放 1129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