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1970 2014-01-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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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东生:谢谢!是否认定她为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是涉及一个延期退休的问题。她是从外单位调到本单位。她在原单位是做档案管理的,有助理馆员职称。同时她还有一个会计员资格。2006年调到本单位后从事器材仓库账物管理,主要工作是数量和单价的记录,而具体账目是由财务科做的。由于仓库账物管理技术要求低,周边兄弟单位都是由返聘人员及临时工担任,所以本单位没有要求这个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一直没有聘任她的会计员资格。根据转发劳动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浙劳政【1996】70号)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在用人单位内,原工人聘用到干部(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在该岗位退休的,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所以问题的关键如果认定她的岗位是专技岗位,就必须执行文件精神,为她延期退休。而本单位是一直按女工人50周岁退休的,前后政策的不统一,很容易引起麻烦,所以单位是不主张她延期退休。目前她已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