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公司一名刚休完产假的女员工,因事业部调整原部门和岗位已不存在(原属于管理岗位),公司考虑到现无合适的管理岗位,同时以前在原岗位上工作让领导不是特别满意,就打算给她安排库管(辅助工人岗)岗位,相应的薪酬肯定要降低。经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的部门、人员类别和岗位,也明确了若变动岗位需双方协商。经初步沟通,其不愿意这次的岗位安排,其想法是希望从事管理工作,若暂时无合适的管理岗位,先请假,待有合适的岗位后安排;若从事库管,工资待遇不降低其也愿意。公司又要求必须到库管上班。
这事如何处理合适,请各位牛人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