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今天发工资,遇到了一个问题请教大家:
我们公司是单休,而且单休也偶尔会被领导取消,总之就是不那么正规,之前我们工资计算方式为:底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但是2月份我们放假天数比较多,应出勤天数就成了15天,于是我们财务这月工资计算按:底薪/当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加公休)。这样一来,加班的工资相比就少了,正常出勤的工资没变化,请假的工资相比增多。而且,本来公司休假就没有完全按国家规定执行,但是大家都要把公司要求统一正常上班的周末改为加班,而且在请假周末休息也不能按请假计算。好多员工都来找我“算账”,但是在这种小公司跟谁讲劳动法去呢?领导要求正常上班,我怎么能按加班算呢?夹在中间不知如何是好,请教大家的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