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主任您好!我们是零售行业,现有一家店铺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准备从商场撤店。此店有两名导购,都不同意公司另行安排的店铺,要求公司给一个月的补偿金后离职。1、员工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变更项,工作地址也不存在发生变更(如工作地址为:南京,也就是同城调店)2、员工调店公司秉着让员工自己选择店铺原则(但员工拒绝选择)3、员工工资、提成和职级都没有发生变化;4、两名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都没有超过1年时间;5、《员工手册》上明确,“在工作地址、薪资报酬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员工应听从公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否则公司将已不服从工作调动及安排,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任何经济补偿”。请问以上情况,公司是否可以依照《员工手册》内容,“员工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Candiceyang1980 2014-03-17 11:28 回复 赞(0) 9楼
Candiceyang1980 2014-03-17 11:17 回复 赞(0)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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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yang1980 2014-03-17 11:10 回复 赞(0) 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