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林泉 2014-03-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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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366943998:处罚就免了。
给你讲个来自德国管理的一个故事,大意如下:
一个季度内只允许2次半小时内的迟到。A员工,上第三次班迟到了,前台告诉A最好计算好自己上下班的时间以及遇到突发状况的时间。第四次迟到了,直属领导找A谈话,并把谈话结果存档人事档案。第五次迟到了上级的上级找A谈话,谈话内容,在办公室公布并存档。第六次迟到,先到人事部领表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事部一起谈话……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个人建议:换一些词,比如说负激励,乐捐等等。迟到啊,什么的乐捐多少钱到公共活动资金里面去,为我们搞活动做经费用。签订这样的一些责任状。跟处罚是不一样的。
另外还可以以绩效责任状来签订,比如说,基本工资就是那么多,完成什么工作就给多少的奖励等,从而避免说未完成什么而扣。我们采用“加法”,避免做“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