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5月7日上午跑来公司说他5月3日上午下班后回到宿舍之后在中午休息时间(一个半小时),自己再骑摩托车想出去吃午饭,结果由于自己没有控制好车,摔倒在宿舍区摔伤了(右手骨折)。事后在同事和朋友的陪同下去附件医院治疗。现在回公司想了解一下他的这个情况能不能以工伤处理?
但是去查看了员工所说的当天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却完全没有看到员工出现,更没有看到员工所说的事情发生,(录像清晰、完整)。
现在,请教各位卡友,像以上这种情况的员工是否可以以工伤处理?谢谢!
静遥 2014-05-07 13:20 回复 赞(0) 1楼
这种结果就看企业愿不愿意做工伤处理。
1、站在人性管理的角度去考虑,可以给员工申报,但批不批就是另一说法了。可以请员工自己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证人证明明、治疗单据、最好能提供到事发的目击者(不是他的朋友)书面证明,然后一起去工伤鉴定机构申报吧。只要在期限内,材料充足都可以做工伤申报。
2、不愿意。仅供参考,需要小心处理哦。员工过来申报的时候已经是事发的四天了,有否发时的监控又没有留下相关的影像,你如何证明他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呢?更何况他已经完成了从工作地点到休息点之间的路程,严格来说他已经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了,只能算是意外,如果你们购买了意外险,可以申报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