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患“横纹肌溶解症”,签定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已休了六个月病假,如何解除合同?据说这个病是全国只有二例!
秋千笑 2014-05-12 09:56 回复 赞(0) 1楼
首先,应该进行申请延长医疗期或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二、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如果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