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月02 2014-05-29 10:50 回复 赞(0) 23楼
员工主动辞职,有两种情形要区别开来:一是员工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与单位无关原因的辞职;二是单位处于过错方,导致员工主动辞职。具体法条如下:
一、不需要补偿的条款:
1、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来进行排除,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企业无法定过夫行为,个人提出辞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二、企业必须承担的赔偿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常见是企业未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统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企业方过错)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看了上述法条,讨论公司对主动辞职有贡献的员工发补偿的做法,值得慎重考虑:
一、如果在该员工的补偿上有所倾斜,那么今后主动辞职的人不给予补偿有失公平,更有失公司形象。
二、如果公司自知本身存在不合规的情况,也要考虑员工离职是否与公司违规有关再做反应。
三、确实对员工有留恋之情,给一笔费用也不能称之为补偿费,而另立名目,什么贡献奖之类,树公司优质品牌形象,以召更多有志之士加入。
狐狸崽 2014-05-15 09:21 回复 赞(0) 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