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4-09-24 12:01 回复 赞(0) 36楼
这是很多企业自作聪明的方法。
企业认为既然必须要签劳动合同(担心不签劳动合同会有最多11个月工资的赔偿),索性就签了合同,但是不给员工一份。
公司不给员工合同,是担心员工拿到合同,会是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时制,证明工资的最直接的证据,一旦产生纠纷,为了尽可能少给员工证据,就不给员工发合同。
如果员工起诉说没有签合同,企业就会拿出来,证明他们签了,但是员工起诉劳动关系争议,要首先证明具有劳动关系,这个举证责任在员工。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是增加了员工的举证难度,而不给员工发合同,在法律上对企业没什么处罚措施,顶多是到劳动局举报,到时候企业发给你,就没什么事了。
为什么说企业是自作聪明哪,首先证明劳动关系的不仅是劳动合同,工资表、工牌、考勤、证人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尤其是已经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关系在政府网站上一查便知。其次,如果在一审时,公司主张员工没有劳动关系,要求员工举证,当员工证明了劳动关系后,说企业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企业在二审时再拿出劳动合同,法院会认为企业阻碍司法调查,有可能对企业提出劳动合同是新证据不予质证,因为不符合新证据条件,从而认定企业未签劳动合同,还可能对企业进行司法处罚。
再次,既然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对企业没什么意义,而企业还这样做,会造成员工情绪。
律界行者李芸 2014-06-17 12:16 回复 赞(0) 33楼
不合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这种做法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这个有力的证明,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易遭受侵害。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JulieLiang2013 2014-05-15 15:32 回复 赞(0) 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