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nnahuang 2014-05-19 10:16 回复 赞(0) 2楼
不妥当。公司的风险在于:
1、员工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也没有终止,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在维持原合同待遇的前提下已通知员工续签而员工拒签,公司必须承担不利后果,即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延续,且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2、员工长期未到岗,公司未及时进行联系和处理,基于第1点,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据员工反馈过说在保胎,员工可能主张公司提供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工资等等。
3、在员工已长期未出勤的情况下,在单位公告栏通知的做法显然是不够支持表明公司已履行通知义务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以EMS快递的方式,向员工档案留存的地址寄出催促到岗通知书,并明确告知未到岗的不利后果,保留好相关证据。员工逾期未到岗,再在公司内部发布通告。
不管怎么样,员工8月脱岗,直到次年3月才来进行处理,显然贵公司内部的管理需要改进,不能有侥幸心理,以为员工消失了那么久应该就和公司没有关系了,一旦有事回头来找,公司会处于非常被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