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诱惑 2014-05-21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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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个人理解不算。不过可以申报试下。规定也是有弹性的,如果所在单位申报,工伤部门也可能认定。之前我公司出现一个案例,认定结果比照工伤处理,享受工伤医疗费用,在公司加夜班,一大早从公司卫生间出来,下楼梯滑倒致脚踝骨折,受伤时间是早上七点。我们是八点半上班,实行标准工时制,没有要求员工加夜班,员工加夜班是个人行为。第一次申报,也是被打回,说不符合申报条件。又准备材料申报了第二次,受理了。事件已处理完,享受了医疗费用。如果不申报工伤,员工医疗费用单位就得垫付,员工是不管谁出钱,只要他自己不出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