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飘雪 2014-05-21 09:46 回复 赞(1) 1楼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所有用工形式的劳动者都应由参统单位纳入参保范围申报缴纳。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核:
㈠、凡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中的参保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其工伤医疗费及工伤伤残补助、津贴、护理费、伤亡补助金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㈡、办理合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所需资料:
1、《XX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审核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通知书》等。
2、门诊治疗者需携带门诊病历,门诊用药双处方其中一联,检查及治疗报告单,医疗费收据(原件)。
3、住院治疗者需携带用药及治疗收费明细单,检查报告单,医疗终结证明(出入院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
4、达到伤残等级为1-10级的工伤职工,需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关于因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通知》。
5、职工因工死亡:持《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通知书》、《死亡证明书》;有供养遗属的持其本人档案及其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以当地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