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未央 2014-05-27 10:42 回复 赞(0) 2楼
你去申请仲裁的时候,劳动局会要求公司提供证据的来证明自己,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那几个月双倍薪资,当然,如果你还要继续在这个单位上班的话,就不要把公司得罪太狠,协商的时候尽量配合。下面是你能享受的权益,可以看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