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目前66周岁,入职时55周岁,但未入保
2、员工于2013年因操作失误工伤,但未申请工伤鉴定,其时已满退休年龄
3、所有医疗费公司已付清
4、考虑到员工年龄较大,存在较大风险,希望员工可以离职,但员工提出要求赔偿
请问:员工要求赔偿是否符合法律依据?不符合的话,公司要以何种形式劝退比较好。
说明: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员工1.5万元左右补偿,但员工不同意。
乖乖隆隆 2014-05-30 11:50 回复 赞(0) 1楼
1、从年龄看,该案例应该不在劳动法的管辖范围了,属于民事纠纷了。该人员属于退休返聘人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即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2、贵公司对该类离休人员的返聘是否有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果有,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赔偿,公司补偿一点就行。
3、该员工要求赔偿应该是站在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上提出的,该员工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伤残赔偿这块没有任何依据。至于其它补偿建议公司还是协商处理此事,补偿金额确定后一定要签署相关协议,对公司的免责事宜要有详细的表述。最好通过律师审核一下,免得反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