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不住 2014-06-03 08:56 回复 赞(1) 3楼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三点“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都对加班员工应该享有的权利做了规定。具体在操作中看加班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需要区别对待。
(1) 工作日延时加班及周末加班, 此类情况加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安排员工调休,还是发放加班工资;
(2) 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除安排员工调休外,还必须发放相应的加班工资。
公司发放加班补贴给员工,实际上是变形的减少加班工资的成本。加班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酬作为基数来进行计算的。
若企业希望在此方面节约成本,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岗位的基本工资定的低点,如此在结算加班工资时则可以减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