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里暖香 2014-06-04 12:13 回复 赞(0) 4楼
1、若是合同上签订的日期,晚于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会承担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如:实际入职时间是6月1日,而合同签订的时间是6月30日,如果出现劳务纠纷,企业就会因6月1日至29日这29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上明确有实际的入职时间,那么劳动合同上的日期可以写实际签订的日期,出现劳动纠纷也会按实际入职日期计算。
2、合同上签订的日期,早于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造成实际工作时间少于合同时间,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企业会按照劳动合同上的工作时限来赔偿,增加不必要的额外的赔偿。一般企业都没有这么傻吧。
个人觉得,人事工作确实很复杂,但是没必要为了省事就做不利于企业和员工,甚至触犯法律的事。还是老老实实的按照实际的入职时间签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