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4月18日请事假1个月,但是截止到5月23日都没回公司,员工手机也一直联系不上,经公司领导决定,某员工按旷工自离手续办理,给其6月停保。
之前公司给某员工交了5月单位和个人的社保,因员工工资严重不够扣,且从4月18日-5月18日一直未上班,领导要求5月的单位和个人社保都由员工自己承担,现在联系上员工了,但是员工不愿意承担公司社保,要找仲裁,我个人觉得员工只要在职哪怕是请事假了,只要在职期间,公司都得承担公司社保,但是领导不这么认为,一直坚持要全扣
各位前辈,像这种情况,有没有法律规定或条款说明,公司部分社保由公司承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