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彦精灵:
如果是旷工三天的话,那应该是:
(30元/天*7.5天)-(30元/天*3天旷工*3倍)结果为负数。
像这种情况,最好不要按这个方法来处理,直接30*(7.5-3)的基本工资给他让他走人。钱也不多。人事的工作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多生枝节。为什么呢?
1、30元每天的标准,我不知道你在那个市,反正东莞、深圳是够不上最低工资标准的。这属于违法行为。
2、钱也不多,赶紧让这种人走。实行计件的工厂,这种情况很常见,员工离职率高,无非就是新手产量做不上去。所以,企业也有问题。计件工资制本来就是把新手的学习成本转嫁给了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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