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_1343990352 2014-06-13 16:00 回复 赞(0) 4楼
闪灵 2014-06-13 15:07 回复 赞(0) 3楼
就事论事,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大家一起讨论:
我个人认为这种操作方式是可行的,当然,是抛开劳动法的前提下。
是,按道理来说,即使是计件员工,在加班时间(工作日)也要计1.5倍工资(转换成计时或产品单价X1.5)。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劳动监察部门也不会对此产生异议,基本上只要我们工资账目做清爽了,除去加班时间工资、社保、高温补贴等之外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就可以通过检查了。
而让员工举证,我们现在企业作为计件制,多劳多得,很少会有员工关注这一块,即使真关注了,又如何取证呢?工资条上没有,一线加班完全可以不打卡发布。
所以,从实际操作上来说,是完全可以的,当然,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