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刚入行不久的人事有些事情不懂需向老师请教一下,谢谢。
我们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是公司的管理上完全没有借鉴集团公司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完全按照小公司私人企业的管理方式管理,也感觉完全没有向集团总公司那种管理制度靠拢,我们公司现在处于新厂筹建阶段。现在我们单位新进场员工直接和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协议(公司老总决定的),从专业角度来看有好几条违反了劳动法,请问这个劳动协议是不是还得照样签下去,劳动协议标明试用期3-6个月,在转正之后彩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以上做法是否合适,我是公司人事从业不久想请教各位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renard 2014-06-15 22:57 回复 赞(0) 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