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给员工本人有何风险?
2、 合同到期后一直未续签劳动合同有何风险?
3、 解除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是否可理解为解除合同越晚,随着社评工资的增加,这两项的赔偿成本越高?
4、还有其他何种风险?
S_1343990352 2014-06-17 16:15 回复 赞(0) 4楼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均为本人工资
usan 2014-06-17 11:54 回复 赞(0) 3楼
针对问题回答吧:
1.结论通知书,不给本人,本身是不对的,认为涉及个人的病情及判定等级,本人有知情权,作为单位是隐瞒不了的,劳动局也是有等级备案的。风险就是,加深个人与单位的矛盾,从而使单位陷入僵局,无可谈判余地。
2.合同到期一直未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达到一年,那自动转成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段期间如果员工申请仲裁,要支付此段期间的双倍工资。
3.社评工资是一年度出一次,当下物质水平的提高,是一年比一年调高了,所以赔偿成本自然会高。
4.隐性风险,是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最后还是要赔偿的,一份不会少,所以企业还是本着积极态度为妙。因为这其中办事人员是最难做的,好坏人都你一个人扛。工伤处理根据伤情,有快有慢,但积极心态是最终解决办法。
以上仅供参考
闪灵 2014-06-17 10:52 回复 赞(0) 2楼
1. 该给人家的就要给,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要给人家一份的,当然有风险,人家会拿这个作为仲裁的证据要求赔付,不过贵公司已经准备赔付了,这个就不是问题了,而且如果真要是到了仲裁,人家也可以从鉴定中心拿出备份的,所以给不给都一样。
2.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风险是该职工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金(11个月)。
3. 是的,不过高也高的有限,一年社平工资才提升百八十块的,还不顶该赔偿金在银行的利息了。
4. 补充一点,如果合同是该员工不愿意续签,那企业就可以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然后让他离职了,干嘛还要赔偿他(未签合同的补偿金和工龄赔偿金等),除非新合同上的工资金额比老合同上约定的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