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锋 2014-06-17 14:30 回复 赞(0) 2楼
不需要员工签字 但需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很多告知不是你说没收到就没收到,都有明确的说法。当然在入职教育或制度培训的时候做好考勤及确认更好一些。
静遥 2014-06-17 13:26 回复 赞(0) 1楼
说真的,如果我是一个很会挑事的员工的话,我一定会给你挑出不利于我的证据的,包括:
1、你公示我没看到,你也没办法证明我看到了?
2、公司QQ群我没加入,所以公司发布的东西我没办法看到,所以我不知道是可以理解的;
3、你又如何证明那个QQ是我在用呢?我可以告诉你,在不久之前QQ被盗了,现在还在申诉中,所以这是我没办法控制的事情;
4、建议所有的规章制度最好还是让员工签名确认,也不是说所有的,重点的制度或者是容易产生劳动纠纷的制度,就在后面附上一个承诺书,下面留下无数的空格,只是请所有看过的员工在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很简单的一件事。如果员工真想说我不识字或那个字不是我签的,那我们还有笔记鉴定这条保障吧?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