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之路 2014-06-17 14:44 回复 赞(0) 1楼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象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办理内退,待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行了,不用赔偿。内退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退休,内退应享有在岗职工同样的权利。退休后领取社保金,内退领取单位工资。:“内退”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9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岗位休养”。关于内退职工的待遇及标准,根据该文件第9条和第11条规定,职工退出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nina1234 2014-06-17 15:32 回复 赞(0) 2楼
首先,公司没有给他交纳社保,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也将影响明年的退休金领取金额。
如果申请仲裁,仲裁受理可能性有的;也有可能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养老金是可以补缴的。
其次, 岗位撤销,说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但企业需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准备。
其三,可建议员工缴纳城镇居民社保,退休前如能缴纳累计15年,可领取养老金;如未缴纳15年,可持续缴纳至累计15年,再行退休享受养老金,还可以一次性购足15年,享受养老金。
以上是我的理解,不足之处清大家讨论。
可以适当赔偿后续购买居民社保所需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