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女员工,1961年10月生,签订劳动合同2013-2-28——2016-2-27,单位依法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据了解并没有满15年。
请问:截止到2014年5月该员工已经满51周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其劳动合同有效吗?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终止劳动合同有何风险?
云水禅心R 2014-06-26 21:25 回复 赞(0) 5楼
员工到了退休年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对于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公司可以帮其办理退休手续,以便使员工能安心养老;对于缴费不足15年的员工,如果是由于公司的原因未缴足的话,可能会存在员工要求公司补缴的情况,如果当地有政策可以补缴,公司则有义务为其补缴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不是因为公司原因导致未缴足的话,如果当地有相关的补缴政策,则公司可协助员工办理,当然费用应由员工自行承担。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可以以劳务协议的形式进行反聘,但要注意的是,最好为其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以免工作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导致公司受损;
值得一提的是: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合同的,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以上、供参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