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般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也有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特殊劳动合同和一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实际操作中有什么区别?(比如适用对象和范围、合同约定条款的重要区别、合同的约定时间问题、试用期等以及合同操作的注意问题等等)
无心猪 2014-07-04 11:02 回复 赞(0) 1楼
1、这种劳动合同签订使用对象很广泛,基本没有什么限制,但是大多公司都是以技术开发工程、咨询项目、建筑项目、临时招工等情况签订这样的合同,因为签订合同是对双方的约定。
2、合同约定条款的话,重要一点就是在试用期上,劳动法第19条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合同约定的期限的话,是根据你工作任务完成时间来决定的,如果你项目够大,做10年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接触合同的话,和正常的劳动合同接触一样;随意开除员工,还是要给补偿的
4、劳动合同的话,基本和正常的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上/试用期上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