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有4000人左右的集团下面的分公司,有70多人。公司今年前不久找了一个前台兼行政助理的小姑娘,3年合同3个月试用期。现在2个多月过去了,部门老总觉得当初看走眼了,该员工工作经验和态度达不到我们的要求,想把她开了。可是我们人力资源部经过与员工及总监的沟通之后发现,部门内对该员工的工作安排其实是有一些问题的,不能完全归罪于员工本人。
经过权衡之后,我们打算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再观察一下。可是集团没有相关的制度,网上查了一下也没有结果。现在向大家请教我们怎么处理比较好?谢谢!
俊峰集团李 2014-07-07 10:32 回复 赞(0) 4楼
1、部门老总是否认同你的做法?这是关键,否则以后一旦这个员工有任何差错,这位老总会直接拿人力资源部开炮,所以你一定考虑这一点。
2、若部门老总同意延长试用期,这个很好解决了,和员工协商,提出不足,让她自己决定去留。若她愿意留下来服务,则变更合同,可以通过变更页来重新规定试用期,也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来约定,只要双方认可签字即可。
3、延长试用期的附件资料要准备充分,以免以后查起来时没有依据。万一出现员工反悔,可能就会产生劳动纠纷,这时候,前期的附件资料就会产生很大的效果了。比如试用期不合格的相关规定,比如绩效考核相关表格,比如试用期不合格的事实表现等等,这些员工都要签字,以示认可,这样就避免了隐患。
4、部门对员工的评价是否客观,人力资源部要引起警觉,当没有事实依据或绩效考核分数比较高却要开掉时,就明显有问题了,这时该坚持的立场就要坚持,并且把事实表述清楚,让部门签字,以免到时候责任都落到人力资源部来,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