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桦公主 2014-07-14 10:03 回复 赞(0) 2楼
※ 招聘管理办法
一、招聘的程序
1. 人员增补
(1) 各部经理级及以下人员
各部门需要增补时,由用人部门先填写《人员增补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核后将申请单交企管部人资办进行查核,人资办查核后提交总经理核准后依依岗位说明之要求选择相关的招聘渠道自行招聘。
(2) 副总经理(含)级以上人员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以及人员需求的状况,由企管人资办选择相关的招聘渠道进行招聘。
2. 储备人才的增补
(1)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储备干部,由企管部人资办报请总经理核准后进行招聘,对面试合格之应届毕业生和储备干部,由企管部人资办按公司相关岗前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合理派往相关部门进行入职报到。
(2) 对新成立的分公司、办事处或者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增补人员的,公司企管部人资办可将储备人员、干部调配往新部门。人资办将发出“人事调迁异动申请表”以及“人事调动通知”。
3. 增补人员申请原因
(1) 现职工人员离职,其负责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 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大,现有人力不足;
(3) 增加新种的工种,现有公司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 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5) 其他原因。
二、招聘方式和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根据岗位的要求,对各需求职位会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或者内部招聘启示发布招聘信息。公司内部员工也可引荐优秀的人才。内部员工所引荐的人员内部员工所引荐的人员亦按公司的正常招聘程序进行筛选,再由公司总经理核准。
2、 外部招聘
通过人才市场、互联网、大专院校、现场招聘会等招聘优秀人才。
三、人员资格的审核
1、初试
根据《人员增补单》的需求资料,企管部人资办或会同需求部门对应聘者履历表、学历证、技术等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并对应聘者的反应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进行初试,初试的内容为笔试或者情景测试,初试结束后担当人需将面试结果如实填写在《面谈记录表上》。
2. 复试
对需进一步复试的应聘者,企管总人资办需将应聘者资料及第一次面谈记录表提交需求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复试主要对应聘者进行业务能力、管理才能等深入考评。复试结束后,需求部门负责人需将复试结果如实填写在《面谈记录表》上。
3. 背景调查
企管部人资办对复试合格之经理(主任)以上人员和财务人员应就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工作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资料,当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时,可打提报部门负责人,并调整聘用人员名单,对调查结果与事实相符者,企管部人资办将个人复试结果资料呈总经理最终核准。
4、 录用
企管部人资办对复试合格者,在一周内电话通知录用结果。
※ 公司录用的原则
1.公司各级员工之录用,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岁,身体健康;
(2)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4)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
(2)无身份证或伪造身份证、学历证明者;
(3)吸食毒品和嗜赌成性者;
(4)有违职业操守,曾有严重渎职行为或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曾在本公司服务,因开除等在卷宗内注明不得任用者;
(6)其他不能录用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