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强 2014-07-15 13:26 回复 赞(0) 1楼
员工加班应由直接主管依工作需要指派,比如逢节假日或加班赶出货等。
1.加班申请。正常上班8小时后,仍需继续工人而延长工作时间叫加班。由直接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主管核准后,于下班前半小时送人事部门。
2.加班汇总。由考勤文员每日将名部门“加班申请单”汇总,计算出人均加班时数,并呈人力资源部经理和公司最高主客审核加班时数合理与否。
3.加班打/刷卡.加班的上下班都要打/刷卡.通常正常班与加班要间隔30分钟,以供加班员工用膳及休息.
4.核对实际加班.考勤人员应于次日上午,将各部门的“加班申请单”和出勤卡(或出勤资料)进行核对。企业人多时,则先由各部门助理核对,经部门主管核认无误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统筹,以此了解实际加班情形。若有申请加班而未加班者,应了解原因;若有未申请加班而加班者,应有其主管签名核认方可;加班时间考勤人员应该根据申请单进行抽检,以免有虚报加班现象。
5.加班津贴。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规定,平时加班以平日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以2倍计算,法宝节假日以3位计算;至于加班时数的限定,则依企业性质的不同,参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