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陈勇 2014-07-15 10:56 回复 赞(0) 1楼
1.各部门按工作情况,重新进行本部门组织架构设计,做到因事设岗,杜绝因人设岗,严格定员;
2.各部门重新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重组、职务说明,量化工作量、力求在岗人员的工作量饱和;
3.应减人员由本部门直属主管进行首次沟通,沟通的过程应做到对事不对人;
4.裁员对象顺序:
(1)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和临时工
(2)各部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予续签)
(3)各部门绩效表现不佳的正式员工
(4)其他各部门认为可以裁减的人员。
5.不得裁减对象:
(1)尚在怀孕、生育、哺乳期的女员工
(2)工伤治疗期内的员工
(3)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