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员工快满50周岁了,按目前社保规定,50周岁后就不能买社保了。但是该员合同期还没到,要如何处理该员不会引起纠纷?如继续聘用,公司会有风险存在,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又需支付补偿金。求各位大侠赐招。
renard 2014-07-18 23:27 回复 赞(0) 2楼
依照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你公司这位员工看来是女同胞,快到五十岁了,但是劳动合同到期了,这不影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在劳动合同内标注“本合同一旦出现法定终止条件即为终止"字样。所以说“ 继续聘用,公司会有风险存在,”不知是指的哪一方面。如果员工已在公司工作十五年以上,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公司是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到达退休年龄了,给予办理退休手续就好了,应该不会有风险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renard 2014-07-2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