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请教你们一件事,是我一个朋友的老公(以下称老张)的真实案例。
老张于四月底以邮件的方式提交了辞职信,公司答应他六月初交接完可以放人,公司里一直招不到合适的经理来顶他的位置,就让一个储备干部去和老张做的工作交接,到六月初老张回广州总部开季度会议并走人的时候,公司高层觉得那个储备干部不能胜任那份工作,就和老张说:给他一年的时间考虑随时可以回公司,不肯让他办书面的离职,但默认他离职。但是到昨天一直没发一个多月的工资给他,他打电话给人事部,人事部推给营运部,就是不给他发工资!本来那个季度会议他都可以不去参加的,但公司拼命叫他去,老张觉得自己对公司有感情,不能做那么绝就去了。而且因为辞职,他女儿出生他回去期间的那些假期也扣了工资,如果没辞职是不用扣的!
请问:老张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需要收集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