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水平舟 2014-07-2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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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是不是14年5月份到期合同,如是的话就应该在14年4月份前通知本人不续签合同(签名确认),现在是7月份已错过了这个日期就只好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支付2个月赔偿金算了,这样总比每个月不上班还要支付病假工资来的实际;另外最好是与本人协调说明他这么久不上班,他这个岗位一直在空缺,说明现合同已到期了,公司不愿意再续签、他的岗位也已经找到人员替代上岗了,为此劝其离职办理手续,尽量说明人事部会“争取”补偿1-2个月工资给其作为治疗费,拖了这么久公司也一直有补病假工资,为此好聚有好散来协调,这个也要看当事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或沟通当中能不能达成共识,如可以就协调处理为最好,也可以讲等其病好后再来上班也可以(这要说明公司只要岗位有空缺是可以的,留条后路)。
jyz686 2014-07-24 10:20
@顺水平舟:谢谢您,我是五月份刚接手这事的,当时我就给他发了函,到现在还在给他发病假工资,期间一直在和他协商解除,他嫌公司给的补偿金少了(公司补偿给他12个月工资),不知道后期应该如何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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