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ard 2014-07-23 19:13 回复 赞(0) 4楼
工伤保险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以认定是交通事故哈,依交通判罚责任书来办理,由责任人来赔偿,其休假可按病假处理计算医疗期。到期不能够胜任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jorshua 2014-07-23 18:45 回复 赞(0) 3楼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以判断,在你公司,不属于工伤,公司不需要承担费用。
2.因员工属于非因工负伤,所以可以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医疗期。出于人性的角度考虑,可以适当给予些许慰问金。
3.员工的赔偿。可以找兼职的公司,也可以找肇事司机。断一个脚,残疾大概是7级(具体是多少级,需要鉴定),大约可以赔偿44个月工资。
jorshua 2014-07-23 18:39 回复 赞(0) 2楼
1.确定是否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以判断在你公司不是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不需要承担费用。但在他兼职的公司,是否为工伤,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他的受伤在他兼职的公司符合14条的相关规定,那就可以在他兼职的公司认定为工伤,费用由兼职公司承担或者肇事司机承担)。
2.因为是非因工负伤,那就可以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的项目,给与员工相应的医疗期。
z1orz 2014-07-23 17:32 回复 赞(0) 1楼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